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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同你讲话,当你对着自己过命交情的兄弟下药的时候,你在我这的形象就早变了味。”我目视前方,压低嗓音说。
王冕救过他一条命,在眼前这个青年还是个辍学肆业的小屁孩。戏剧性的“英雄救美”。可这一身反骨的小兔崽子认了死理,偏要跟着他冕哥混。所谓的孺慕之情,说不定都是为了把人拐上床糖衣炮弹。
若不是王冕真的又直又滥情,说不定顾辞会考虑怀柔地谈场恋爱,而不是在一个名贵的红酒里下药,再把我从床上拖到地上。
我江婉宁什么场面没见过?
好吧,这种下属搞上司的尿性事我还真没见过。
活春宫辣眼睛得令人发指。
平时野性难训男人在床上其实是温柔体贴的。但顾辞主导的性事,被动承受的男人只有崩溃的承受和陷入梦魇无法挣脱的呜咽。
看着那张硬汉的脸被肏到涕泗横流,心底的那点兴奋让我们关系逐渐失控。
如果说顾辞是主谋,我也是胁从犯。这与他的威胁并无关系,我是一家吃饱全家不饿,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我只不过是觉得这场闹剧太过有趣,情不自禁地踏上舞台。
至于王冕直不直,都是次要成分,爽起来叫得可比我好听。
大部分时候都是糊弄不设防的男人睡下,然后叼着烟依靠在沙发上,看着顾辞像一个肌肤饥渴症患者一样抵在王冕的颈窝感受着怀里人的气息。
很难说我没有对王冕动过心,不过那之后我能心平气和很多了。因为我还没有把那点喜欢变质到像顾辞一样发疯的地步。
我是自视清醒冷静的,不过让女人发疯素来简单的很。
“北巷的方圆几里,所谓的争斗都是夺权,所谓的意外都是早有预谋。”我漫步在墓园,入目的皆是进去轮回之人,至于该在今日访问的男人,不过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一个念想罢了。
“我们都知道,那天该出现在会所里的是谁?”走到门口,我转过身对着他紧抿嘴唇的样子露出了然的笑。
我今天皮笑肉不笑太多次了,这真不是个好趋势。
“人死如灯灭,你那些没说出口的,没如愿以偿的,都该过去了,顾辞。”
“你说一切都结束了,我却相信它刚刚开始。江婉宁,好好看着。”顾辞顾辞拨开染上水汽而沾在脸颊上的头发,认真地回了我驴唇不对马嘴的一句。
“好啊,我看看你如何荣登高位,报仇雪恨,孤苦终身。”我挑眉,伞柄在手中转了一圈,临走前还要酸他一下。毕竟我这种没本事的人也就是围观一下风吹草动。
“祝您好梦,顾先生。”
站在等候多时的车子前面,我将伞递给顾辞低声道别。
毕竟啊,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午后的阳光温暖的让人昏昏欲睡,庭院的凉风携着不知名的花香吹拂到脸上。黎暮叹了口气,将视线从手边的写生簿移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那点不值一提的悬念被眼前的结实手臂打破,一只拿着苹果的手探到他的跟前。
“小叔,请你吃苹果。冯姨刚买的,特别甜。”夏飞宇咧开嘴笑着,一口大白牙看的人晃眼,他长得不算帅气,至少对于黎暮这种搞艺术的人来说,若不是眉眼有点他母亲的韵味,这张脸可以说平平无奇。但是少年人天性爱动,身高腿长,一身肌肉线条流畅,视觉上倒也不惹人烦。
“你自己吃吧,我又不喜欢这个。”黎暮摆摆手,他其实也没跟夏飞宇说过几句话,面子上是叔侄,彼此心知肚明到底是什么关系。小孩认死理,一口小叔从小叫到大,没脸没皮的劲儿,许是黎暮再是拒人千里,也被磨的没了脾气。
“就尝尝呗,不好吃再还给我就是了,多大点事啊。”夏飞宇不死心地把手里的东西往黎暮唇边递过去,黑黢黢的眸子满是认真。
黎暮刚要开口把他劝回屋,苹果就被那股力量推了过来,他自暴自弃的咬了一口,咀嚼的动作仍然是极为抗拒的模样。倒也不是难吃,只不过他不喜欢汁水过多的食物,对于夏飞宇的献殷勤也讨厌得厉害。
“我不喜欢,丢了吧。”黎暮冷冷地说,语闭却眼睁睁看着夏飞宇就着那处“缺口”啃了起来。少年的声音含糊的厉害,伴随着咀嚼。“我又不嫌弃你。你不喜欢,下次给你带别的好啦。”
他赤着脚踩在水泥板上,光亮照在他的脚背,隆起的血管在他麦色的皮肤上清晰可见,富有生命力的青色脉络极富有视觉张力。
一张表情生动的脸上正挂着水珠,哦,或者说他整个人都看起来像是自水里捞出来似的。
突然意识到没心没肺的侄子把自己搞的全身湿透了,黎暮不悦地皱起眉头。“多大的人了,你是去划水了吗?”
“没,就跟着大伯浇花啊。”夏飞宇抹了把脸,依然是有些憨气的傻笑。他不觉得有什么,其实对于他这样的病患,世界不过是一亩三分地,寻点乐子并不容易。
“也不知道你浇花还是花浇你。”黎暮看着说起自己“丰功伟业”沾沾自喜的小伙子,不以为意的应了一声。
“跟我回去换衣服,着凉发烧有的是唠叨等着你。”黎暮起身,手搭上夏飞宇的肩膀,他看着少年人侧脸的轮廓,落在水润的唇上时,心跳莫名错了一拍。
“我身体很好的,很少生病。而且我又不会痛。”夏飞宇撩起宽松短袖,发力挤干了水分。沾染上水汽的腰腹夺取了黎暮的目光,他瞥见六块腹肌的沟壑上水珠掉落的瞬间,看见腰胯处深刻的人鱼线。少年人无知无觉,浑然天成的情色感。
他的侄子,已经有一个男人的模样了。
处理的并不明智的胡须,挺拔的身姿,远超于同龄人的健壮身躯。黎暮不动声色的打量起来,对于一直视作熊孩子的人已经长大的事实,不置可否。
不过是闹腾的小鬼罢了,没什么新奇的。黎暮自我宽慰道,长腿步伐加快,踏上楼梯。
夏飞宇亦步亦趋的跟着,等到了小叔的屋子,椅子没坐热乎的他,就被去而复返的人用宽大的浴巾盖了正着,他拉开那层布,抬头便对上黎暮一小节白皙的下巴。
“擦干净,最好别让我动手。”黎暮抱胸靠在一边,屋内陈设摆钟的咔哒声填补了话语结束后的沉默。
夏飞宇慢吞吞地擦着,没话找话的问起:“小叔之前的男朋友,是分手了吗?我很久没见到他了。”
“不是男朋友,你打听他做什么?”,一个床伴罢了,黎暮想起那个人,却是连脸都是模模糊糊的,只记得那个搞摄影的家伙脑回路清奇,言行离经叛道,作品带着常人理解不了的颓丧。
“就是觉得他讲话很有趣嘛,他去过好多地方啊,那么远,我想都不敢想。”
“对了小叔,他还给我拍过照片呢。”
“蒋凌说,他是很少为人拍照片的。”夏飞宇说起那人,眼睛也亮了起来,他拿出手机,翻出了被转存的电子相片。
黎暮顺势接了过来,本来漫不经心,却在仔细看完后,惊诧地睁大了眼。
高清像素完美地捕捉下那一瞬间,将超现实的景象定格下来。少年人宽肩窄腰,背部的肌肉并不夸张,是具有力量感的冷峻线条。错落的伤口甚至未来的及结痂,渗出来暗色的血,后颈的伤痕处停留着一只扑朔翅膀的蝴蝶,口器正吸吮着那处皮肤上的血渍,周身垂落的绷带沾着污浊。
被刻意调整的光影呈现一种极致的明媚,背坐在庭院的人侧过来脸,表情暧昧不清,似笑非笑。
流转的色彩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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