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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大团圆的结局,但现实,偏偏不尽人意。

席诸之才刚刚尝到了婚姻带来的甜头,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棒。

他的妻子开始忘记一些事情,起初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比如她早上才拿出来的晨报,中午就忘记放在哪里了。

比如她口口声声说要做他最爱吃的酸菜鱼,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4

“诸之,我是不是得病了,我最近总是忘记事情……”在一次席诸之出差时,她接连几天忘记给家里的猫喂猫粮后十分愧疚说出这句话。

席诸之心疼得要紧,他揽住她的肩膀,不断的安慰妻子:“没事的,一定是压力太大了,要是真的担心,我过几天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她点头,依偎在他怀里。

她轻声叹气:“要是连你也忘记了,该怎么办?”

纠结是有的,因为家庭原因,她从小就缺乏安全感。

总是患得患失,好在席诸之对她好的没话说,连身边的好友都没有一个人说他不好。

她也觉得他好,甚至好过那个只晓得塞给她和妈妈钱的亲生父亲。

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否则她何德何能可以这样幸运,偏偏就遇见他?

“那样的话,我就一次又一次的跟你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让你重新记起来。”席诸之温柔的吻她额头,双臂从身后紧紧抱住她。

没别的,仅仅只是她无意间提过觉得这样拥抱的姿势很有安全感,席诸之就常常这样抱她。

她咯咯咯的笑,眉眼弯弯。

这样的笑,让他心痒痒,他低头吻她。

一吻过后。

她还是很担心,皱起眉头问他:“可我要是一直忘记你,你迟早会厌烦的,对吧?”

那样,她就还是一个人。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一直都是这样,他明白她怎么想的,所以每句话都能让她安心。

终究还是等不到他带她去医院,她就忘记他了。

是的,在一个周末的早晨。

5

她忘记得干干净净,甚至还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

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他毫无准备。

“我是你的丈夫。”他说。

可她却直愣愣的看着席诸之,眼底全是茫然:“可我什么也记不得。”

他先是震惊,然后缓了好久,确认她没开玩笑后,才不甘心的接受这个现实。

那段时间,他到处收集有关资料,问了很多权威医生。

才知道妻子得了一种记忆障碍的病症。

会间歇性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会突然记起来,大多患者是年轻人。

这无疑对病患是一种巨大的折磨。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因为她不记得他了,席诸之只能暂时先搬出两人的住处。

为了妻子的安全,他租下楼上一套房。

总归在一个小区,她干什么,自己都能及时出面保护她。

她每天的早餐,都是席诸之早起一个小时做好后,让妻子的母亲送去的。

她不爱带伞,他就用陌生电话卡给她发天气预报,提醒她。

有一次,他站在路灯下偷偷看她被她发现了,她跑过来同他讲话。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她眼里亮晶晶的,眉眼弯弯。

好像还是几年前刚认识的模样。

她又忘记他了,不过,没关系。

她总是会记起来的。

6

故事讲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深蓝色的天空挂起几颗星子。

路灯的昏暗光线落下,洒在两人身上,街上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宝珠听完整个故事,长长的吸了口气,眼神里夹杂着不明情愫,她还沉浸其中,只能勉强的笑笑。

想要安慰席诸之,却什么都想不出措辞:

“好遗憾啊,这个故事的结局,真是不太美丽。”

她是真的觉得遗憾。

似乎觉得不够,宝珠非要找点什么安慰人的话:“她会记起来的。”

“会的。”他眼角含笑,看着宝珠的眼神温柔如水,她却没注意到。

但席诸之并不在意。

他们还有很长的一生,足够去挥霍。

这漫长的时光,他会陪着她。

让她记起来,他不会食言。

是的,他们见过。

在图书馆,在路灯下,在每个擦肩而过的时刻。

她可能会忘记,但他会永远记得。

【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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