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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乌鸦哥手下的细佬神经都处于极度紧绷状态,做事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哪里出了问题,撞上枪口,下场落得悲惨。
当然,这种体悟不是莫名其妙生来的。长眼的,光看那位阎王的的脸色就知道。但有那偏偏没长眼的,中饱私囊了八十万,此时跑路被发现,就直接把腿打断,拖着半身不遂的身体,被送到那那男人面前。
乌鸦黑着一张脸,不耐烦地摸了一把后脑勺,完全不想听所谓的解释。
虽然八十万不是小数,但以他平日的带人作风,即使规矩极重,也基本不会对小弟赚的银两太管的太严苛,落一个抠搜的名声,乌鸦哥格局没那么小。只是好死不死,现在黎式不见踪影,他心里的火正愁没地方发。
也不知那个搞漏勺的细佬前头都说了些什么,反正乌鸦听到的,是从“我真好怕”四个字开始的。
“我真系怕,我唔想似大个样,同洪兴火拼,手脚别人畀砍落嚟,眼珠畀挖出来,肠子流咗满地”
那个细佬不顾满嘴流血,边说边哭,越哭越来劲。
而乌鸦越听,脸色变得越差。他沉默地站起身走过去,满身的戾气散发出来,吓得周围围着的小弟下意识退了一步半步。只有那个跪在地上的人完全没察觉出什么异像,仍在滔滔不绝。
“搞完他仲被人丢到大水沟里面,连尸体都认唔出来了真系很惨”
“操你妈的!”乌鸦直接一个横扫腿过去,把人踹得飞出老远,让他闭嘴,“你他妈是唬我还是求我啊?”
男人的居高临下看着趴在地上吐血不止的细佬,冷笑道,“说跟我嘅时候发毒誓,点?而家你话唔跟就唔跟啊?出嚟行,咁易咩?当我乌鸦系厕所?”
他抄起一旁的西瓜刀,道,“要跑路,得!谁都知道,我向来是通情达理的人嘛。”
男人把着长刀对着细佬左左右右比划了一番,脸上的笑容更加放肆,“想跑路,也要有命走得出我的地头。”
话落刀落,温热的血四处飞溅。
撕心裂肺的嚎叫响彻整个水产仓库,叫声过后,那人基本上就仅剩下了一口气。
场面惨烈不忍多看,但事实是乌鸦看在多年追随的份上,留了细佬一命。他的刀法看似凶狠无章法,却极为准确。手下留有分寸,要生或者要死,都由他说了算。
“拖出去”,他招招手,让人处理现场,“弄的干净点啦,我的鱼是要卖钱的,要是畀这个扑街搅污糟,卖唔出去,就扣你们宵夜钱。”
手上的血迹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西瓜刀随手一丢,揸住钥匙便开车离开,返去酒店。
照理说,刚刚处理掉一个叛徒,追回漏款,他心里不知几许畅快,但一想到酒店房间空荡无人,刚刚压下去的那点火,就重新冒了出来。
半个多月了,黎式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就算派再多的人去找,回报来的消息永远都是一样的令人失望。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乌鸦期望她被自己找到,但又怕被自己找到的,真的是一具尸体。
他矛盾极了。
或许在黎式刚刚跳河消失的那几天里,他是极为愤怒的,但在这种矛盾的拉扯中,他对她的那点愤怒,早在不知不觉中,就化为担忧和思念。
他会担心她是不是溺了水,是不是受了伤,独自徘徊这个陌生的城市,没他保护,又会不会受了谁的欺负。
思念盖过怒火,在寂静的深夜里,他把自己埋进沙发,一支接着一支的黄火花开在他的烟头,又湮灭。衣服上的,血的味道依旧萦绕鼻尖。
从前,这种味道他是顶熟悉的,甚至叫他兴奋。可如今他已经会有些嫌弃这种腥味。因为,黎式不喜欢这种味道,每次他从外面沾染了血回来,她总要催他赶紧换衫,然后再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是否有真的受伤。
他喜欢她不自觉流露的关心和故作冷漠的羞赧。
月光透过没关扯严实的窗帘,照进室内,承托他晦暗不明的半张脸。她的镯子被他攥在手里,放在白色月光里端详,散发着银辉,仿佛还存留她的气息。
他知道,这是她亚公送给外孙女的传家信物。里面刻着“平安”二字。可此时,这已经不只是黎公的祈愿。
也是他的。
无论黎式在哪,他现如今唯愿,她一切平安。
乌鸦把银镯贴近胸口,离心脏最近处。
阿式,你究竟喺边?
黎式帮着江妩做了一桌子饭菜,可左等右等,都不见那个收养的小女儿回来。时钟短针指向八点,门外终于传来动静。
打开门一看,一个生的娇俏明媚、姿色非凡的女人出现在视线里。
江妩喜上眉梢,“阿瑶,你回来了——?”
女人身后又冒出了一张男人的面孔:身型不矮,寸头小眼,眉宇间透着一股江湖气。
当然,这是黎式因为某个黑帮大哥,硬生生练出来的本事——看人一眼就大概能分辨出,此人是不是出来混的。
“阿瑶,这是?”
那个男人似乎是受了伤,黑色的外套穿在身上,看不出哪里有伤口,但能很清楚闻到一阵血腥味。
突然出现的养女脸上带着急切的神情,向妩婆道,“妩姨你救救他,你快救救他。”
江妩打量了一番她所搀扶的男人,最后什么都没有问,只说,“你把人扶去医疗室吧。”
叁人都去了外间,黎式没跟着,坐在桌前发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有一股隐隐的不安。那名字叫做瑶的女人,看起来虽然不像江湖人,但也不像个普通人。她所带来的那个男人就更不用说了,必是古惑仔无疑。
她周身有点泛冷,为什么她已经躲的那么远了,销声匿迹后,竟还能遇到江湖人。
门把响动了一下,黎式一下子警惕了起来,有那一瞬间她很怕门后面,推面而来的,是那张令她最恐惧的脸。
幸好,推门而入的是阿瑶。
她的手上和脸颊上都蹭到了些许血迹,大概是那个男人已经得到了医治,紧张的面色已经松弛下来,洗了洗手就坐到了黎式对面,端着碗开始吃饭。
她问她名字。
黎式礼貌地笑了笑,对答后又反问对面名姓。
“丁瑶。你叫我阿瑶也可以。”
丁瑶性格外向,对着家里的新面孔也没什么拘谨,很快攀谈起来。在得知黎式是自己养母收的徒弟后,便更加熟稔几分。
二人闲聊间,江妩从外间回来,白褂已经换下。丁瑶一看见人便赶紧追问,“他怎么样了?”
江妩洗了洗手,也坐到饭桌边上,“子弹已经取出来了,其他都是皮外伤,他死不了。”
子弹?黎式暗暗在心里一惊,有枪的人无非两种,警军或者黑帮。
“死不了就好,谢谢妩姨”,丁瑶说话间还有些犹豫,但还是开了口,“妩姨我俩可能要在这里住一段日子了。”
江妩面上看不出意外,像是早就料到,“要住可以,但你得告诉我,那个男人是什么来历。你俩是不是惹事了?”
丁瑶不敢隐瞒,竟也不避讳人,当着黎式的面,把事情一五一十交代清楚。
半个月前,她在士林区的一家酒吧做兼职,被叁个下流的香港仔骚扰,没法脱身,正是里面那个男人出手相救,才能脱困,二人也因此结识。
“你怎么又去混了酒吧?”江妩一改温和语气,瞬间严肃起来。
“妩姨你先别生气”,丁瑶赶忙放软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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