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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了又如何,我就是不改。”
并将薄情刀化作晶莹似冰雪的笛子,双手奉上,痴痴又道:
“……给你,我什么都不要了。什么刀什么剑,我也不要了。我这一生没有归处,没有来处,你拿‘死’来要挟我,我浑身上下一无所有,我唯一珍惜的,也只有这条命了。你喜欢这具皮囊,任你享用便是,要打要骂都好,只求别拿我的性命当戏言。”
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李剑钝除了惊讶,还是惊讶,不禁问:
“你句句什么都不想要,可你分明在说你有一样志在必得的东西。你瞒不过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绮情天低眉,似是觉得难以启齿,沉吟片刻,复又抬眸而来,一双含情目清澈通透,凄凄切切,似巴山夜雨,秀逸俊美的面上绘了一抹痛苦的隐忍之色,朱唇轻咬着娇软下唇,鲜红欲滴,宛如一朵露水含烟的红山茶花,缓缓道:
“是故乡。我回不去的故乡……我从始至终最想要的,是回到我的故乡,可是我的故乡早在千百年前就消失了,它变成了一个我遥不可及的梦。龙虎仙门,薄情刀,还有你,我都不在乎。”
骄矜傲气的美人儿从不服软,说话半真半假,偶一示弱,神态极为可怜,李剑钝只觉得心神激荡,身轻似飘飘然,冷峻面容如冰山崩解,目光深沉如无边无际的深渊,这次泛起了涟漪般的波澜,端详着绮情天瓷白色的面庞,再开口时,已忍不住放软了几分:
“小情儿,你别伤心,我和我的族人在东武林繁衍生息几百年,‘故乡’这东西早就不复存在了。我从未见到过我的故乡,族人说,吾心安处便是故乡——”
男人伸出宽阔如刀形的大手,手指所向,正是绮情天怦怦乱跳的胸膛。
手腕一弯,缓缓向下摩挲着,又勾在绮情天腰上。
绮情天刹那间心如擂鼓,几乎站不住身。
“——当我撕开你的衣服,进入你的身体,你哭着喊我的名字,向我求饶,我便觉得,回到了故乡。与其日夜思念着那个回不去的故乡,不如,从今往后,我便是你的故乡。”
这个蛮横不讲理的男人,一天到晚羞辱他,总是欺负他,把他当做青楼妓子,不知疲倦地强迫他,竟然也会说几句出乎意料的情话。
换作他人,绮情天必不会在意。可那人是李剑钝,刚刚还杀气腾腾,扬言要掐死他的混账,不知怎的,早在漫长岁月中洗去浓墨重彩,只剩下黑色和白色的人生,骤然有了惨绿愁红。
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酸涩细细蔓延,朽木顽石般的心有了惆怅。
他回味着这一味酸涩,泛红的双眼忍不住闭上,一抹嫣红悄然爬上来,整个人似火烧似的发烫,耳根越发红透,喃喃道:“……是啊,你能帮我。何其有幸,让我遇上你……”
……
李剑钝未曾想随口一言,竟能将绮情天的内心搅得天翻地覆,此时墙外传来呼喊声,李剑钝收回指尖,取走那一根无瑕冰雪似的笛子,挥袖而去。日光漫漫,洒在高大俊朗的背影上,似乎与金灿灿的日光融为一体。
短短一刹那,却仿佛一场意犹未尽的大梦,绮情天如梦初醒般膝盖一软,跌坐在竹椅上,眼前是竹林松海,樱桃芭蕉,是蓬勃人间。
而他躲躲藏藏,委身在阴暗潮湿的臭水沟里,枯守着日出月落,看着春夏秋冬更迭,无法在金色日光下生存,变成了被黑暗一点点吞噬的怪物。
他一直认为,这样枯索无味的人生无穷无尽,他将独自走到荒凉的尽头。
李剑钝的出现是一个变数
他低头观察着白衣上的几点鲜红色,是李剑钝的血,是鲜艳刺目的热烈和鲜活,宛若在那枯索无味的的人生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天下第一剑又如何,终是肉体凡胎,历经生老病死,最终埋于泥土化作白骨。
想到此处,绮情天幽幽笑了起来,艳丽狠绝,好像蛰伏在草丛里的五彩斑斓的毒蛇,等候着时机,一击毙命。
“刺啦”——
白衣上染有血痕的地方被撕了下来,变作一张染血的丝帕,而绮情天慵懒地倚躺在竹椅上,用这一方染血的丝帕轻轻盖在脸上,挺鼻如峰,唇若涂朱,如霜雪轻笼梅红。
淡淡的血腥气萦绕鼻端,是李剑钝的血,那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原来也会受伤,那个所向披靡的男人并不是坚不可摧……绮情天的内心陡然生出诡异的快感,仿佛扭曲又阴暗的枯藤陷入沼泽,在暗无天日的幽谷却盛开出艳丽色的红花。
他以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了一句:
“……多情薄情,情在故乡。我,终归要回去……”
失去薄情刀,绮情天总觉得双手空空无处安放。百无聊赖之际,翻找出一副云子把玩。
黑白两色的云子莹莹剔透,散发着温润如玉的灵光,每一颗都是妖魔的骨头淬去妖魔邪气,再由巧匠打磨而成。白子如冰似玉,黑子虽显墨色,但在日光下呈现诡秘的绛紫色,触之清透冰凉,颜色与纯度皆是难得一见的上好品质。
此等上品,绝非常人所有,正是龙虎仙门的掌门,也就是他的大师兄故神雪,在他入门百年那天所赠。
黑白云子共计三百六十一颗,也就是说,至少要屠戮三百六十一只上等妖魔。
而绮情天的手指细长洁白,将一颗颗云子拿在手中把玩,仅仅这一幕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可若仔细看一眼绮情天心不在焉的面容,又会觉得,这张淡淡疏冷的脸透着一股子难解难消的怨气。
他看上去心事重重,骤不及防间,黑沉沉的窗外响起一声雷鸣般的轰响,震耳欲聋,犹如一道惊雷劈在头上,吓得绮情天心神一恍惚,手指一松,云子“噼里啪啦”散落在棋盘上。
只见一条银鱼似的亮光腾空而起,穿破黑夜,倏然绽放成一朵璀璨夺目的烟花。静谧如深海的夜晚登时亮如白昼,紧接着,黄金牡丹似的烟花在夜空绽放,火树银花,银光流转,声势浩大至极。
咦?
绮情天惊奇不已,走出缥缈居,拦住一名仙门弟子询问,才得知,原来是百里飘踪的剑法在李剑钝的指点下进步神速,打败了持剑长老,掌门欣喜若狂,特地在云顶道场放烟花为其庆祝。
——值得在意的是,李剑钝也在那里。
不仅李剑钝,众多的仙门弟子都聚拢在云顶道场,熙熙囔囔,欢呼雀跃,齐刷刷地仰起头,共赏这一场声势浩大的烟花。
他因闲着无聊,也赶去凑热闹,正巧看见一名瘦小纤弱的少年不去道场上看烟花,而是藏在粗壮的红柱子后面,露出半张小脸儿,双眼含着眷恋,深深盯着高台上的百里飘踪。
那高台建在云顶道场的中央,走上去不过百余台阶,但对高台下的仙门弟子而言,是只可仰望,或许穷极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山。高山绝顶,年仅十七岁的百里飘踪负剑而立,白衣翻飞,身姿俊拔清逸,颇有仙风道骨之姿。
似察觉到他人视线,百里飘踪回头瞧了一眼,本就藏在红柱子后的少年又往红柱子后缩了缩。
这下子,绮情天想起来了。
百里飘踪天生一副见义勇为的好心肠,当年下山斩妖除魔,捡回来一名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并取名:桃英玉。小名儿则是小余,无处安身、无家可回,多余之人的“余”。
桃英玉刚来时,因腼腆怕人,一直由百里飘踪贴身照顾,同吃同住,形影不离,直到后来桃英玉不修剑,修丹药,这才离开了剑宗。二人就此分开。
眼前这名藏在红柱子后偷看百里飘踪的少年正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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