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妻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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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那个竹篓能装好几个他,她实在想不到,他要背着这样的竹篓去做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他们家的山和田地早就被妻主卖了,现在又不是农忙季节,他没法帮人插秧收谷赚钱,只好四处捡些塑料瓶,碰上下乡收废品的,还能卖点钱。
之前妻主看不惯他去翻垃圾,说他给自己丢人,有次在路上碰见他捡塑料瓶,直接当着村里人的面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又疼又涨,好几天都不能见人。
男人能做的工作本来就不多,他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除了缺人时有人肯招他在田地里干点泥滚腿的农活,其他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想要多看他一眼。
见男人不想答,宋伶也就无意追问,她本来也只是好奇,他这么瘦的身体,真的背得动这么一大篓东西吗?还是说,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破竹篓……可恶,这么穷的家庭,为什么还能娶得起老公啊。
宋伶无意间皱起的眉头对柔顺的男人来说却是一道催命符,他绝望的跪在地上,颤颤巍巍说出自己是去捡塑料瓶,然后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辱骂或是拳脚。
他七岁入门,从小婆公就教导他要爱敬妻主,他也遵从了教导,无条件满足小妻主的一切愿望。那个时候她只有五岁,而自己已经十六,正是生女育儿的大好年华,他被小妻主当马骑,用扫帚抽打屁股,抽得身前淫根硬了起来,鼓鼓囊囊立在裆部。
公公见了把小妻主拉起来,然后狠狠抽了他一巴掌,直接抽出血来,“不要脸的东西,你可知你的妻主才五岁,就这么饥渴淫贱急不可耐?”
“不是的,奴只是……”
话音未落,公公的巴掌又落了下来,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他怎么可能会饥渴到那种程度,对五岁的女童也有感觉,只是身下从没被别人触碰过,又正是育女的好年纪,所以才会只是被抽打屁股,那东西就不知廉耻地硬了起来。
“你急什么呢?你是小伶的夫郎,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过是多等两年,再忍忍吧,乖。”
打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偏偏他就吃这一套,他离家早,早就把婆公当成自己的亲娘亲爹看待,虽然他们总是会打他,不给他饭吃,但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
不珍惜又能怎样呢?这里就是他的家,除了这个家,他没地方可去。就像公公说的,妻主终归会长大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妻主应该也不会亏待他。他不奢求那么多,也不怕辛苦,只要以后能够和妻主一起努力,好好经营他们的小家就好了。
然而,他哪里知道,小妻主根本没拿他当夫郎看待。一直到成婚的那一天,她还认为他是他们宋家的一个下人,就算是成婚后,有了她的孩子,甚至有了女儿,他仍然也只是个生出了女儿的下人。
曾经幻想过的那些甜蜜未来,幻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能够吃得饱饭,穿得了暖和的鞋子,这一切瞬间被击碎,成为泡影,她甚至不愿意和他办婚礼,在婚期前强要了他,最后匆匆拜堂成婚,连喜服都没穿。
“一个下人,年纪又这么老,要不是我娘非让我娶你,我才懒得理你。想办婚宴,你配吗?”
等了十几年,从少年郎等成黄脸公,等来的就是这种结果,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如死灰。他那么努力,那么听话,为了这个家鞠躬尽瘁,但最终还是没能拥有一个属于他的家,他仍然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后来的故事吗?离开了母父的庇佑,顽劣任性的少女很快败光了家产,逼迫无条件顺从自己的夫郎拿钱供她挥霍,她消耗完了母父留下的家产,消耗完了男人对她十几年如一日的爱,也消耗完了自己年轻而健康的身体,于今日午后一命归西。
取而代之的,是异世界的一抹执念,二者唯一相同的是,她们的名字都叫宋伶。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带点新的稻草回来铺床。”
怀疑自己听错了,男人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您说,要和奴一起去?”
“嗯,反正被子晒了,没地方可睡,不如跟你一起出去好了。你自己一个人,也不安全。”
他无言。过去他都是一个人去邻村甚至隔壁乡镇去帮忙干农活,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她从来也没说过什么不安全,只会伸手找他要当天的工钱。
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算计的东西,钱已经全都给她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剩了,所以他才不得不冒着被打的风险去捡废品。
见男人还是愣着,宋伶干脆蹲下来,与他保持着不会让他害怕的安全距离“走吧走吧,带我一起,其实我捡破烂技术还不错,不会给你丢脸的。”
“您……好吧。”
男人侧过了脸,不去看她为达成目的而刻意睁大来撒娇卖萌的眼睛。
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叠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欢欢喜喜交了钱,母亲也欢欢喜喜接了钱,一把把他推到公公的面前。只有父亲临走时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接触到他的目光后又闪躲地避了过去。
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他也没觉得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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