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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快的叫着“驾驾”。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在小女孩充满童趣的游戏中,他泥泞湿润一塌糊涂。如果不是公公一把把宋伶抱起来,捂住了她的眼睛,用脚狠狠踢了他不知羞耻的屁股几下,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她面前露出怎样的丑态来。

那一年他十六岁,和她现在的年纪一样。他年轻,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了彩色的期待,朦胧的黄,浪漫的粉,还有炽烈的红,他发誓要给妻主绣一件最繁复华丽的婚服,而他以同样炽烈的朱红色陪衬,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

他在日复一日的辱骂和暴力中失去了所有因她而起的色彩,他认为自己失去了对期待的能力,可是他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曾有那样一颗火热跳动着的心脏。只要他还活着,又怎么能阻止心脏的跳动呢。

左思右想得出结论的宋伶贴近了内心苦苦挣扎着的男人,把小小的手放在他的脑袋上,像把他当做了某种需要安抚的小动物。

“秋时,我们一起努力活下去吧。我不会像以前一样伤害你,我发誓。”

讨厌誓言与承诺的宋伶做出了自己的承诺。她不是讨厌承诺,只是讨厌会被背弃的承诺,有些话,只需要说一遍,却要做无数遍,才能证明它的重量。

“嗯,妻主,您是秋时的妻主,我相信您。”

“真是个傻男人。”

听到略显稚嫩的沙哑声音,宋伶才发现自己竟然把心里的吐槽说了出来,微寒的雨夜平白多了几分暧昧的气氛。她不是真的十六岁女孩,意识到这话的不合时宜,她摸头的手愣住了。

传说,亡者的灵魂依赖生人的记忆而存在,当世上最后一个挂念自己的人也忘了自己,亡者的灵魂就会消失。凶手蒙上遮羞布,有了新的妻子,父母也有了新的孩子,甚至因为她的死,他们对后来者加宽容,矛盾更少,家庭生活更加和睦。

唯一记得她的人,只有宋椒。她在原本世界的消失,想必就是因为被所有人遗忘了,小老鼠终于忘记了她,有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生活,她很替她开心。她是早已死去的亡者,不该过分强烈地活在生人的记忆里,这样只会为生者带来无尽的痛苦。

她也应该结束被仇恨牵制的日日夜夜,开始新的生活。

宋伶顿住的手改为用力按了上去,狠狠地撸了撸男人因为营养不良而干枯毛躁的头发。

“妻主说秋时傻,那就是傻。”虽然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傻,他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仅此而已。

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也不想要贴近自己取暖的宋伶发现身下的异样,他辛苦地夹着腿,于黑夜里无声吞咽,喉结滚动,手指紧握,幸福而痛苦的享受着陌生又熟悉的温存。

他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她讨厌轻飘飘的承诺,也讨厌他提到小时候的事情。他的世界从来都是围绕着宋伶一个人,除了这些,他找不到任何有趣的事情可以说。所以他选择沉默,并在心里许下对她的承诺。

就算再辛苦也没关系,就算他是男人而宋伶才是女人也无所谓,他一辈子养着她,照顾她,保护她,绝对不会让她从自己身边溜走。不会像断掉的绳子,也不会像破烂不堪沾满雨水的棉被。

“秋时,我带你去买件新的衣服吧。”

“我弄脏您的衣服,您生气了吗?我会,洗干净。”

“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男人的身上脏,不能穿女人的衣服,会弄脏它们,应该要给妻主买新的衣服才对,现在买不了好看的,妻主,我会拿钱过来,你不要生气……”

她贴近他,几乎是完全窝在他的怀里面,他的骨头很硬,一点也不软和,不过倒是很温暖。

她轻嗅着他的身体,没注意到刚才鼻子贴的地方正好是胸口,她很耐心的告诉他:“你的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你刚刚洗过澡,你的身体很干净,不会弄脏衣服,也不需要拿钱来为我买新衣服。你听见了吗,秋时?”

“嗯……”

男人的声音夹了几分隐忍与哽咽,宋伶抱紧了他,拍打着他的后背:“你是干净的,你不脏。”

不,会弄脏的,再这样贴近下去,往他的胸口吹气,迟早,会弄脏的。对不起,妻主大人。

这两天都是阴雨天,没办法收割,秋时也难得得了清闲,正好能趁着这个时机去县城给他买件新的衣服。

秋时早早起来,煮了适合病人食用的清淡白粥。又给鸡圈里的公鸡们准备了和好的米糠,他喂食时,公鸡们咯咯哒哒凑过来,其中有一只胆大的直接把脑袋贴到了秋时的手背上。

这些公鸡和它们的饲养人很亲近,秋时用手背碰了碰公鸡鲜艳的翎羽。它们也算是这个家的大功臣了,他们经济窘迫,全靠公鸡们下蛋给妻主补充营养,她蜡黄的小脸终于有了点气色。

鸡蛋不用拿出去卖的话,不久就可以存够满满一篮子,到时候就可以腌咸蛋。他腌鸡蛋的水平一向很好,能把盐分和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金黄流油的蛋黄和不咸不淡的蛋白,是佐粥的良配。

不知道到时候妻主会不会和小时候一样,趁着婆公不注意,把不爱吃的咸蛋白都挑到他的碗里来,眨巴着眼示意他不要声张,然后在看到他点头后露出得逞的笑来。他当然不会声张,他愿意解决妻主不爱吃的东西,但是如果他主动挑过来的话,就不能看到妻主可爱的小动作了。

一起吃了早饭,秋时有些忐忑地跟着妻主出门了。说实话,自从来到宋家,他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乡镇,或者隔壁乡镇的隔壁,一般都是过去那边捡废品或者给人干活。

那个时候,婆公带着小小的妻主去县城赶集,他负责留在家里看家,准备好一家人的午饭。那时候宋伶还很黏他,她每次都会偷偷给他带一份小礼物,有时是小巧好用的发绳,有时是甜甜的糖果,如果什么都带不回来,她就会亲他一下,软软地叫他一声秋时哥哥。

少年秋时拢起袖口,藏起被锅沿烫伤的手指,半蹲下来与她平视,用完好的那只手摸她的脑袋,微笑着回应她:“嗯,小伶真乖。”

他的小伶真的很乖,她踮起脚尖抓住他的手指,轻轻地给他吹被烫红的手指,他蹲下来看她,她眼泪汪汪地向他承诺:“爹爹说你要看家,不和我们一起去,秋时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带着你去。”

“小伶,我留在家里等着就好,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小伶回家。”

宋伶小小的身影走在前面,十年过去了,那个说要长得比他还高来保护他的女孩,至今也没能实现她的期待,反倒是他自己长得瘦长单薄不讨喜,比很多女性都要高。

她长大了,她兑现了她的诺言,带他一齐去县城,给他买新的衣服,好好对待他。只是她早已忘记,这里才是她的家,而枕边之人,正是苦苦等待了她十年的等妻郎。

她喜欢吃微苦的杏叶菜,端坐时喜欢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方,牵手时喜欢用小指勾人,睡觉时喜欢把腿放在他的腿上,还总是喜欢摸小动物的脑袋,也喜欢让他蹲下来摸他的脑袋。

最重要的是,她让他重新升起了难耐的欲望,并且被压制无法反抗的顺从,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渴望。

就在去年,这具身体即将成年的时候,他被强占了身子,失去了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他该早点想到的,如果是他的小伶,一定不会做出那种事,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做了,他也会满怀欣喜地承受,而不去恶心到想吐。

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认错了。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改变了很多,又好像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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