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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吕仲定是要去尝尝那里的灵食。

小日子过得还算可以,自然心中也会有其他想法。

吕仲已是决定,等自己再存多些灵石,就去买一瓶丹药来服食。

虽然服食丹药会有坏处,会让丹毒在体内积聚,但却能令修为快速增长。

光看这个优点,就知道丹药绝对是吕仲的必须之物。

不然以他平平无奇的四灵根,修炼速度慢吞吞的跟乌龟一样,天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修炼到炼气九层。

终于,在存够半年房租后,吕仲买来了人生第一瓶丹药。

洗髓丹,一种药性温和,可增长修为的丹药。

丹药同样也是分九阶,洗髓丹被划归到一阶丹药范畴,适用于炼气初期修士。

炼气初期的修士服用洗髓丹,能够起到很好的增加修为效果,大致是服用一粒相当于一月苦修。

增加的修为不算多,这大概是它只卖二灵石一枚的缘故。

可即便如此,青柳坊的许多散修还是买不起。

跟那些没掌握谋生手段的散修不同,吕仲可是借助灰雾空间迅速掌握了制符手艺,才能够凭借制符稳定而持续的赚取灵石。

可即便如此,也是在存了一段时间的钱后,才能咬牙买来一瓶洗髓丹。

坊市中的散修赚钱极难,他们光是维持自身的生存,就差不多消耗尽所有时间与精力,更不用说存钱来购买丹药,他们更宁愿将灵石存起来,先去学一门谋生手艺。

……

服用丹药,并不是吞下去就行,这样是在浪费丹药。

正确的服食方法应该是,将丹药服用下去之后立刻运转功法,目的是吸收炼化丹药所释放的灵气,务求做到将大部分丹药灵气化为己有。

吕仲服下一颗洗髓丹,然后立刻开始炼化。

这一个过程足足持续了三日,才总算是将一颗洗髓丹炼化完毕。

感应自己的修为,果然是有了明显的进步。

照着这个进度,他有信心在两年内突破到炼气四层。

“难怪一个个都磕丹上瘾,看来这丹药的作用还真是不小。”吕仲一阵感慨。

同时心里有种预感,自己以后怕是离不开丹药了。

此外,丹药并不能持续服用,都需要间隔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通常用来苦修,也即是吸收天地灵气来进行修炼,能达到精炼灵力的效果。

如此,能化解体内的丹毒。

外出历练

两个月后的一天,吕仲已是将剑招练熟。

剑招之间已是可以做到无缝衔接,出现差错的几率也降到了极低。

如今御使起青霜剑来,不说能做到随心所欲,但也至少称得上游刃有余,可以行云流水的发起攻击。

如此,最后一块短板就算是补足了。

按捺不住试剑的心情,他决定去荒野历练一番。

考虑到荒野的危险,吕仲提前做足了功课,不但打听好相关信息,就连十灵石一张的一阶上品符箓金光符,也毫不犹豫买了两张。

为了买符,他这两个月的收入搭进去大半。

做了这么多准备,吕仲更加期待自己这次荒野之行。

来到北大街的同福茶馆,这里是冒险散修队伍的聚集地,他们通常会在这里召集人手,或是充当集合点。

眼下,正有不少散修坐在里面,饮茶闲聊。

吕仲走进茶馆,立刻招来了不少目光。

见到他衣服干净整洁,皮肤白皙不见疤痕。

在老手的眼里,一看便知是新人,新得不能再新的那种。

马上的,就有不怀好意的散修靠上来,想要邀请吕仲加入自己的队伍。

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榨取油水。

虽然有所顾忌不会杀人,但为了钱财所用手段会有些过分。

在场散修看在眼里,却没有一人出声提醒,大都是事不关己的态度。

不少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巴不得吕仲也狠吃个大亏。

顶多就是抱怨自己出手慢了,没能抢到这只肥羊。

一名贼眉鼠眼的精瘦男子,收回贼兮兮的目光,对着同桌人传音道:“你们说说,能从这菜鸟身上榨出多少油水?”

旁边的散修听了,瞥了一眼吕仲,低声回道:“是个没穿法衣的,我看榨不出多少,撑死也就弄到十来枚。”

“真是羡慕洪老大他们,上次真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能捞到上百灵石!”

精瘦男子说道这里,已是忍不住感慨,他估计自己这辈子都攒不到上百灵石。

“呵,羡慕洪老大?你莫不是也想去下面……”有散修爆出个大料,说他们被肥羊的长辈找上门,全部被剁了拿去喂狗。

立刻的,闲得蛋疼的众人注意力立刻转移,进入到吃瓜模式。

吕仲这边,也总算是没人来邀请了。

可能是那些散修也看出来,这个新人尽管看起来十分菜鸟,却也不是什么傻子。

“总算是清静下来了,也不知他们什么时候才到。”

吕仲来同福茶馆,自然是有目的的。

独自一人到荒野历练,称得上是取死有道。

正常来说,加入到一支冒险队伍,一起结伴行动才是正理。

只是到荒野冒险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少都是存着将新人当肥羊宰的心理,要不就是严重的分配不公,加入这些队伍是要吃大亏的。

这个选择过程,也被散修们戏称为“雏儿期”。

不少散修在没人带的情况下,都只能忍着眼泪咬牙把亏吃下,等哪一天交足了学费,或者加入一支靠谱的冒险队伍,才能够脱离所谓的雏儿期。

吕仲,本该也是如此。

但好在他是个本地摆摊的制符师,根脚清白的容易得到信任,所以主动接触很快找到了一支靠谱的队伍,恰巧对方也正缺人手。

双方一拍即合,决定临时合作一次。

过了一阵,门外走进来三名修士。

为首的是一名络腮胡大汉,身穿着一件玄色法衣,外面还罩着一层鳞甲,大小袋子足有三四个之多,一副标准的冒险散修装扮。

见到他进来,不少散修主动打起了招呼。

“林队,今天又出去啊,还缺人手吗,算我一个。”

“林队别理张二,他昨天又去找怡春院的小娘子了,手脚只怕是现在还软着哩,您看我行不?”有散修抓住前面那人的痛脚,立刻一阵狂贬,然后推荐自己。

看得出来,络腮胡大汉在散修群体中,也是有点地位的。

他名叫林中泽,是一名家族出身的散修,如今是炼气四层修为。

因为平日里为人公正,是以风评一向极佳。

再加上每次出去都能有所收获,队伍也极少有人折损,因此被散修们视为财神爷,一个两个的拼命去巴结。

却不料,林中泽看也没看他们,目光定在了吕仲身上。

而吕仲这时,已是站起身来,拱手道:“林道友,我已经准备好了。”

“嗯,我们还要等一人,她应该马上就到。”林中泽轻轻点头,也没理周围那些谄媚的散修,大马金刀的径直坐在条凳上,喝起茶来。

咕咚咕咚一阵牛饮,顿时就是小半壶茶水入他肚中。

这时,门外走进来一道身影。

却是一名身穿艳红衣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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