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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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同一口锅里捞粉条吃!
这,这成何体统!没见连厨娘的表情都控制不住, 行将崩溃么?
说起来, 这都是伯爵小姐的主意!
老管家心情十分之复杂。都知道伯爵小姐长于农家, 这个礼仪教养上有所缺失是肯定的,所以当初的计划是先让两个贴身女仆帮助小姐适应一下贵族的生活,然后再请一位礼仪教师来教导——也不需要教导得多好, 只要社交季上不丢人就行了。
结果呢?完全不是他们预料的样子。伯爵小姐根本不需要适应什么贵族生活,她根本没有半点农家女的自卑和惶恐, 打从一到青石城, 就在强势地行事。两个贴身女仆根本管束不住她, 连伯爵夫人她都不在意。
原本指望着礼仪教师来, 谁知道请的居然是个假冒伪……咳,倒也不能说劣,毕竟人家正经是公爵府上的小姐,接受的礼仪教养也是实打实的。但问题是,既然你担着礼仪教师的名头,倒是好好负起责任来啊!结果呢?总共就上了那么几堂礼仪课,然后就反过来,成了伯爵小姐给她上课了!
公爵小姐又有什么用呢!老管家简直痛心疾首。
要说自家的伯爵小姐礼仪学得好不好呢?伯顿管家真也很难就闭着眼瞎指责,毕竟在社交季上,伯爵小姐并没有失礼的地方,甚至还跟公主有了点交情,这也不能说学得不好了。
但要说得好?看看这聚众吃饭的地方!看看这不分主仆,没个上下尊卑的座位!全都是伯爵小姐安排的!这到底成什么样子了!
“伯顿管家?”陆希笑眯眯放下碗,“粉条味道怎么样?”
“很不错。”这一点伯顿管家不得不说。这个粉条看起来跟通心粉差不多,吃起来的感觉却全然不同。虽然他略微有点不太适应这种滑滑的口感,但一吸溜就下肚,可比面包要柔软多了。而且在汤里一煮,原本没什么味道的粉条,立刻就滋味丰富起来了呢。
伯顿管家的年纪在光明大陆已经要算是老年了,他没有觉醒什么能力,到了这个时候自然也像普通的老人一样,牙齿不太给力,舌头也略有些麻木了,日常吃面包的时候,嚼着面包边和烤肉排已经有点吃力,对于只加黄油的菜肴也觉得缺少点滋味。
但是伯顿管家从来不说什么。怎么,一个管家而已,能吃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难道还要去跟伯爵大人抱怨吗?白面包和烤肉都嫌不好,那还有什么好呢?
不过话可以不说出来,牙齿的松动却是事实存在的,所以这个粉条对他来说就十分友好,甚至不需要太多的咀嚼就能咽下,而稍重的口味则能刺激有些退化的味蕾,让他胃口大开。
是的,必须承认,虽然这个食物有点奇怪,但挺好吃呢。
“不仅仅是好吃哦。”陆希看向几个食量大的骑士,“能吃饱吗?”
几名坐得远的骑士连忙点头。这粉还挺饱肚的,再加上汤里煮的肉丁和蔬菜,他们吃了四碗之后肚子都圆起来了。
“味道不错,能饱肚,便宜,还耐储藏。”陆希一根根伸出手指,“粉条做成之后,只要保持干燥,至少能放两年,要吃的时候只要用水一煮,往汤里加佐料即可。”
伯顿管家的眼睛一点点的就亮了起来。
毕维斯虽然没有参加粉条的制作,但也在院子里有了一席之地,闻言比伯顿管家还要激动:“这,这是最好的旅行食品啊!”
通心粉为什么一经出现就风靡光明大陆呢?就是因为它好放好带好烹饪。但它是小麦做的,还需要优质小麦面,不能像黑面包一样往里头掺麦麸甚至木屑,所以价格就居高不下,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的。
可是粉条就不一样了。毕维斯迅速心算:五磅红薯出一磅红薯粉,根据他的胃口来计算,一磅红薯粉跟一磅通心粉的饱肚程度也差不太多,这样看来,五磅红薯大约能顶一磅通心粉。
但是!小麦的亩产才多少呀?就算是黄金领那样的地方,有大主教的祈福,一亩也不过在五六百磅左右,而他们长云领种的红薯,产量是小麦的十倍!十倍!
哦对了,一磅小麦,可做不出一磅通心粉哦。这样一算,红薯粉的定价甚至可以定到通心粉的一半!
毕维斯仿佛已经看见了粉条代替通心粉,卖给每一个商人的美好前景,那个市场之大,可以铺到整个光明大陆!
陆希对毕维斯笑了一下。毕维斯所说的定价,是按照产量来计算的,而且是与通心粉比较。但事实上,光明大陆的粮食本身价格就过于高昂了,而且那些小麦的成本里,还要算上给教会的那部分呢,比如十一税,比如给本教堂和牧师的供奉,零零碎碎算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如果论定价,陆希可以把价格定到通心粉的三分之一,自己还有得赚。毕竟通心粉的赚头也不小呢。
这不仅仅是为了冲击市场,也是因为这个定价,才能让更多的人吃饱肚子。
不过这个话现在倒不必说出来,毕竟长云领也没这么多的红薯能做粉呢,还得扩大种植面积才行。就现在来说,红薯粉和土豆粉只能内部供应,先管长云领的领民——哦,现在还得加上晚风岭啦。
“马铃薯也能做粉条?”伯顿管家还没为红薯粉高兴完呢,就听见了第二个好消息。
粮食的储藏是个技术活,一般来说大型粮仓都是用神术保鲜的——嗯,没错,在这里也要用神术,所以你知道为啥粮食会贵了吧?
而且小麦和豆子会成为主粮,也不仅仅是因为味道,还因为它们更耐储藏,而马铃薯这个东西,稍微不好就要长芽,一长芽就根本不能吃了。
但是,如果做成粉条,那储藏就简单了啊!
于是红薯种植扩大计划就此定下,而为了向领民们推广红薯粉,陆希决定就用它来做为丰收节的主食了。
丰收节按传统是在青石城的广场上进行,领主将会拿出一部分粮食来用大锅烹煮,分发给领民们。原本这个分发的量应该是能让人吃饱的,但如今已经没有几个领主愿意这么慷慨了,就连冯特伯爵也没这么大方——倒不是他舍不得,而是让领民们吃一顿饱的并没多大意义,反而是发给他们一些能储备的粮食过冬更好些。
所以陆希也打算沿用这个方法:让大家都能当场尝到煮好的粉条的美味,然后每人再发几斤粉条拿回家。
所以,骑士们,法师们,吃完了粉,还得继续干啊,能发给所有领民的粉条,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在这种时候,整个青石城里最安静最冷清的地方,大概就是教堂了,毕竟连住在里面治病的女人们,这个时候都出去帮忙干活了,只剩下两个人:安东尼,还有汉克。
安东尼瘦了一圈,跪坐在祈祷台下,沉默得像座雕像。
汉克提着一个食盒走进来,看着安东尼忍不住叹了口气:“安东尼大人,吃饭了。”
同病相怜啊。他以为他是最倒霉的那个,没想到安东尼牧师会跟他一样倒霉。不过问题来了,他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事才被主收回神恩,安东尼又是因为什么呢?听说是去参观了一下煤矿?
安东尼根本不想吃什么。自从那天走出煤矿,他就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已经死掉了。太多的东西崩塌了,他甚至想祈祷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只是那么木然的跪着,像个被设置好了该做什么的魔偶一样,虽然在做,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但是,一股陌生的香气在礼拜堂里弥漫了开来,在安东尼的大脑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肚子已经咕噜一声,同时嘴里开始分泌唾液。
“安东尼大人,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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