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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子来了家里就南墨一个人还不知道要吃了什么亏呢!

“反了天了你!竟然逼着自己的婆婆去死,这天底下哪有你这样当儿媳妇的!你就该被天打雷劈!”

张大花昨天见到董建国得了应承之后心里就像火烧一样,要不是昨天太迟了她能昨天就巴巴地过来,这不今天一大早就火急火燎地来了城里,倒是没想到老二家的今天没上班在屋子里头,现在老二也没在家更别说有什么人能给她撑腰的了。

不对,老二那就是个胳膊肘往外拐的白眼狼,就是在这里也不见得能为她撑腰。

张大花没打算再嗷,她脑子也不笨,她们母女两人在家呢要是动起手来可是她吃亏!想了想,张大花转身就走,还不忘提上自己带来的篮子,准备去嫁到城里的自家女儿哪儿看看顺便和人商量商量,这样好的事儿可遇不可求,没有错过的道理!

临走的时候张大花还不忘朝着李灵韵和南墨母女两人恶狠狠地瞪上一眼,叫她们母女两知道她是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放弃的。

等到张大花一走,李灵韵松了一口气,她看向站在自己身后的女儿,安抚道:“小墨你放心,妈不会同意的,你爸他也不可能同意!”

李灵韵对自己丈夫的性子还是清楚的很,当初南家的那些破烂事儿早就已经把他对家里的那点恩情磨的差不多了,哪里还能被南家左右,更何况还是用小墨去给她那些堂兄弟换取好处,他这是没在这儿,真要在这儿都能给气死。

“我知道。”

拥有记忆的南墨哪能不知道在这个家里最受宠的就是她呢,小时候还经常在她爸脖子上骑大马,董家请的媒人上门才开了口就被他给回绝了,不管媒人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那都不管用。

南墨想了想书里面的发生的事儿,知道张大花现在走了只是去她那费尽心思嫁进城里的小姑哪儿去了,董建国许的好处就像吊在前头的肉,南家那边又怎么可能轻易放弃,更别说只是踩着她往上爬他们当然乐意的很,反正损失的不是他们自然不痛不痒的。

“妈,我下乡去吧。”

南墨在想到书里面所发生的那些事情的时候就已经下定了下乡的决心,现在说出来的时候倒也轻松了一些。

“不行!”

李灵韵想也不想地就反对,不是她思想不够先进,只是知青下乡都已经进行好几年了,那些下乡的知青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她门清,下乡那干的就是一些辛苦的活还可能吃不饱!

她家双职工,这城里供应的粮食有时候还紧巴巴都得靠抢的,自家女儿从小到大也就去乡下玩过而已,真要去过日子那哪能熬得住?她先前就计划好了给她买一份工作的事情,只是没想到出了董家的事情,可不能因为出了个董建国就逼得女儿下了乡受苦。

“小墨你不知道,下乡知青哪有那么容易的,一个一个都是苦熬着过日子,董建国这事儿你也别怕,咱们家都是清白人家,就算他要做点什么也不能,说不定过一阵子他就消停了呢!”

李灵韵想着董建国家庭背景的确不一般,可他们家那也是清清白白的,他也不能凭空诬赖,只要他们家一直不答应,董家也不能强娶,那到时候他们也能够报警。

“妈,你觉得奶奶那边会轻易放手吗?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你和爸总不能时时刻刻都跟着我不放不是吗?只有我下乡才能够打消了董建国和奶奶那边的念头。”

南墨慢条斯理地说,书里面就是这样,他们家一直都不同意甚至还掏了几百块钱给她买了一个工作,可她奶奶那边怎么都不肯死心,隔三差五地就上门来闹腾,差一点闹出事儿也逼得他们一家算是看清了,最终也同意她下乡的事情,只是在下乡这件事上也还是出了岔子,最终还是难逃董建国的魔爪。

她也清楚下乡的确是个辛苦的活,要等到77年的高考她还要在乡下熬上六年,可一想到董建国干的事和书里面自己的凄凉下场,她觉得下乡也不是那么难熬了,她不仅要下乡,还得去那种偏远的地方一定得是董建国的手都伸不到的地方。

李灵韵也知道自己女儿这话的确有些道理,可一想到从来都没有干过一点辛苦活的女儿要去吃那些苦头,她心里面就难受的很,一时之间也不能下了决定,可女儿说的话也没错,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总不能天天都守着人什么都不干。

“你让我再想想,等你爸回来我们再商量商量。”

李灵韵有些艰难地说道,她得好好想想才行,自家婆婆说好听点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说难听点就是属王八叼住了就不会轻易撒嘴的,只要自己一直不同意,她就能不要脸面天天上门来闹。这样一想,小墨下乡未必是一件坏事,至少能够避开那边和董家。

金手指

南墨知道她妈已经有些松动了,只是一时之间还不能下定决心,她也不着急着让她现在就同意,只是推着人去休息,毕竟她昨晚是上大夜班才刚回家没多久,如果不是张大花闹腾,现在就应该在床上睡着。

李灵韵岁数不小了,到底不是年轻的时候,一个大夜班下来人早就已经累得不行,再被张大花那么一闹腾,早就已经疲惫不堪,几乎到了沾枕就睡的地步。

看到母亲睡熟了,南墨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说原身的记忆都在,可自己到底还是有几分别扭,就怕自己有哪里做的不对的地方,还好对方并没有怀疑什么。

家里给留着早饭,那还是她爸上班之前给做的,这活原本应该是她干的,只是昨天回来的时候淋了雨有点感冒低热,她爸心疼女儿病了,早上就没忍心喊人起床,顺手做了早饭还把南祁给提留去了学校,也得亏南祁上了学,要不然就冲着刚刚张大花那闹腾劲,那小子能够对着发飙。

早饭是简单的小米粥和咸菜,南墨倒也不挑,随意地吃了点还顺手把碗给洗了,一边洗一边寻思着真要下乡了在这个出行要证明买东西需要各类票证的时代要怎么生活,越想越觉得还是现代生活好,农贸市场超市一样不缺,不想自己出门还能让快递送上门,想她穿书之前就是在超市里头买生活用品呢,想要过上这样的生活只怕还要再过二三十年了。

她这心思一动,发现自己眼前的景象一下子变了,竟然变成她所熟悉的时常购买生活用品的超市,超市里面并没有一个人存在,不过货架上却是摆的满满当当!

南墨熟门熟路地在超市里面溜达了一圈,确认了这的确是她穿书之前正在逛的超市,她穿过来的时候正好是流行贴秋膘的季节,每天都有大量的新鲜宰杀的牛羊肉过来,衣服区那边也已经新上市了保暖内衣裤,毛衣,羽绒服和棉服。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超市门口还有一家小药房,几个货架上放满了一些常用药物。

如果这真的是她的金手指的话,那真是太棒了!就是不知道超市里面时间的流逝是怎么样的,是不是真的能够让她把东西带出来?

想了想,南墨从生鲜区那边拿了一条一斤左右的五花肉,心里才想着要怎么出去,她人就已经站在了自家的厨房里头,手边是刚刚洗好的碗筷,而她的手上则拿着一条五花肉。

还真的带出来了!

南墨看了一眼手上的肉想了想还是先把肉放进了超市里面,虽然有些委屈前两天还在念叨着想吃肉的弟弟,可张大花的到来还是让她决定小心一些,不说其他的,每次她这个好奶奶来她们家可没少扒拉好东西往家里带,可对他们别说连一把青菜了就是一把稻草都舍不得带给他们。

对外说是他们家一个工人一个医生日子可比她这个一把岁数还在乡下挣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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