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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榛,”他宋书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眸里没有一丝起伏,那叫一个古井无波,心如止水。很显然,他此时此刻并不觉得阮榛可爱。心灵全被一只鹦鹉所占据。宋书灵只是想要自己的鸟,想知道球球为什么生病了。“吃了发酵的苹果,”阮榛解释道:“放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就吃醉了。”他太熟悉这种醉倒的小鸟。巷子里有高大的桑葚树,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鸟雀过来,盘旋在枝桠上,久久不肯离开,那么后果往往是傍晚时分,刷洗干净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贪嘴的扁毛醉鬼。阮榛写完了作业,就和黄狗一起坐在树下,拍拍皮球,玩会跳绳,以及提醒偶来的过路人,不要踩到睡着的小鸟。这条巷道老旧而偏僻,来往的人并不多,所以对于阮榛而言,也不算什么麻烦事,在小鸟迷迷瞪瞪醒来的时候,他会笑着挥挥手,说一声再见。“醉了?”宋书灵还是不可置信:“你给球球吃了烂果子?”也不算烂,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在阮榛的观念里,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释道,“吃了小米,还有苹果……”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把它给我。”阮榛爽快地点头:“行。”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放在宋书灵的掌心,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睡得那叫一个香。指尖都没有碰到,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特公事公办。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垂着眼眸,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但是抬起头,看向阮榛的时候,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不过,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毕竟他也这样。曾经上学那会,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对方依然死缠烂打,甚至各处疯狂打听,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他像是开窍似的,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你喜欢狗对吗?”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震声道:“来,你可以把我当狗看,来啊!”话音落下,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没错,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阮榛其实,犹豫了那么一下。他本来想说的是,把你当成狗,你配吗?狗狗多可爱啊!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于是换了话题:“不行,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声音柔和。“要不,你先考虑一下?”真好。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阮榛,”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继续。”他在外面这些年,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但传到耳朵里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无伤大雅,男人都这样。”“少爷们年龄小,正是贪玩的年纪。”宋书灵的目光落在书页上,落日熔金,隔着落地窗投下浅淡的橙黄光晕,恍若梦幻。他只是没想到,能够这样恶心。居然在葬礼上,和父亲的身边人拉拉扯扯。逼迫无辜的人,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以及,昨日在窃听器里,传来的声音。几个侄子们一口一个小妈,说的是您在这里待着,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实则恨不得给阮榛扒皮吸髓,令其不得翻身。兄长临死前,用锁链禁锢对方不得自由。年龄最大,身为长子的春风,亲手撕毁了一张录取通知书。宋书灵没休息好,心绪翻滚,难以置信短短几日,发觉了宋家的根系居然烂到了这个地步。同时对自己也有些不齿。是他的回避心态,导致对送到眼前的腌臜置若罔闻,以至于放纵亲人,祸乱到了如此地步。他有责任的。在宋琴文撒手人寰后,看似固若金汤的家族,也悄然裂开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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